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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设备管理规定
发稿:实训中心 更新日期:2013/11/10 

  一、仪器设备应由专人保管,严格履行领物、借用、登记手续,定期清查核对。

  二、仪器设备使用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对精密、贵重、稀缺仪器设备,必须指定专人负责,使用后,必须进行登记。

  三、爱护仪器设备,定期维护、检查。平时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设备妥善保管,定期通电,学期末进行全面维修保养。

  四、严格借用制度。院外借用,须经中心负责人审查,院级分管领导批准;校内借用,须经中心负责人批准。履行借用手续。

  五、仪器设备在使用中,发生事故或问题时应及时报告,待查明原因后,视情况进行处理(批评教育、纪律处分、赔偿损失)。

  六、仪器设备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;仪器设备的报废,须作技术技术鉴定,提出报告逐级上报批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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