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,负责所承担课程实训教学环节(课程实训、课程设计等)的组织实施,组织编写有关实训教学大纲,实训指导书,在管理员的配合下指导学生实训。
二、按课程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教学计划确定实训内容,耐心指导学生实训,及时解答学生疑问;如需更改实训内容或者时间,须提前与实训室联系,履行有关调动手续。
三、对新开实训或者初次指导实训,任课教师应提前熟悉实训环境,在管理员配合下对所开实训内容全部调试通过。
四、实训期间要求学生正确使用仪器、设备,注意用电安全,保持设备完好,有序放置;要求学生保持实训室整洁,不乱涂乱画,乱摆乱放;如因误操作引起设备损坏,视情节予以赔偿处理。
五、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训守则,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,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。
六、实训结束后,提醒学生按规定程序关机,键盘、桌椅、实训设备复位,同时检查、收缴实训报告和实训登记表,待全体学生离开实训室后,指导教师方可离岗。
七、指导教师应如实填写实训情况相关表格。
八、实训设备发生故障时,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实训室技术人员反馈,并在实训日志上记载,任何人不准私自拆卸实训设备零件。
九、因课程需要使用特殊设备或软件,应与实训室技术人员事先协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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